我是一個國樂系學生,主修樂器是揚琴,目前已經學了13年,沒有意外的話還會繼續彈下去。頭像裡的那張照片是演出時抓拍的,就是揚琴本尊。
作曲是我的副修,算是完成小時候的夢想,一直想要學習怎麼把心裏的一個小想法展開,變成一個真正的作品。
我為什麼在這裡
我想有個地方暢所欲言,把想法完整的表達出來,而且同一件事情,以後就不用再說第二次,還可以來回修改。 我在這裡聊有關創作、音樂、程式、演奏,還有其他的看法,算是生活與作品的交集。
我是一個熱愛音樂的人,在國中的一場車禍後,決定要把剩下的人生花在能讓我快樂的事物上,因此去讀了國樂系。
主修揚琴,副修作曲。鋼琴也是我最近在努力的樂器之一,Bill Evans 的 “I’m fall in love too easily” 是我的爵士啟蒙,從那之後徹底被爵士鋼琴的魅力征服,開始漫長的學習旅程。
有關專業
揚琴是我的主修,截至目前已經學了13年,沒意外的話也還想繼續長長久久的彈下去,直到我再也拿不動琴竹的那一天。
選擇揚琴最一開始的理由也很簡單,因為「看起來很酷」。
在我讀的國小裡,國樂團其實是最強勢的音樂性社團,我看到學長姐們在舞台上演奏出超厲害的音樂,閃閃發光,也默默希望自己能跟他們一樣。立刻就拿了樂團的報名表,死纏爛打的跟爸媽要求要進國樂團。
報名表上要填寫想學的樂器前三志願,其實最一開始我想學的是古箏和琵琶,那也是我當初小小腦袋裡少數存在的國樂器。媽媽對此持不同意見,她說:「古箏和琵琶都是要用指甲彈的,你指甲這麼短,是要怎麼彈?」但那時的我也還腦袋清醒,當場反駁:「他們明明是用假指甲,又不需要用我自己的」。媽媽又更進一步:「但你這麼迷糊,會把假指甲弄不見阿」,並且大力推薦了揚琴:這個樂器不必經歷按弦長繭的痛苦,也不用像大提琴一樣每天帶著一個大樂器,只要拎著兩隻輕巧的琴竹就可以,幾乎就像鋼琴那樣,人到就可以彈。
某種程度上,她說的都是對的。
國小學琴的四年中,我弄丟了5個節拍器。兩個餐具袋,還有族繁不及備載的各種小文具。揚琴的巨大體積,確實讓弄丟她的可能性趨近於零。而且大部分日子裡,我也真的帶上琴竹就可以練團,不像同學們得想辦法把琵琶塞進摩托車前座。
不過隨著我長大,需要移動她的機會也越來越多,尤其是進了國樂系,每周兩次的合奏課,沒有電梯的系館,以及只存在於四樓的揚琴琴房,我親愛的琴也就成了甜蜜的負擔。
當年小小的我抓著報名表,大概沒有想過,這就會是她人生中最重要的幾個決定之一。
有關興趣
這個部分就多了,我自認是個興趣廣泛的人,還滿容易被某些東西吸引,然後就一頭栽下去研究。
持續更新中……
- 作曲
目前的副修。
我一直都很想要學該如何創作,不只是隨手寫的歌,而是有深度、有藝術價值,精雕細琢的作品。我腦袋裡其實常常會有小小的旋律冒出來,大概國高中的時候,我開始會把它們錄下來,用當天的日期為這些靈感命名。錄下來歸錄下來,大部分時候我也不知道該拿這些靈感碎片怎麼辦,索性就堆著不管,默默地也累積了快兩百條。於是在大二的時候,把副修從鋼琴換成了作曲,希望這種正規的訓練,可以對我的作品有幫助。 - 鋼琴
某次去修音樂系的課時,剛好看到有同學在彈鋼琴,那樣的音樂美到讓我捨不得移開注意,我才知道原來那是爵士鋼琴,原來鋼琴還可以這麼漂亮又隨興。於是又把鋼琴撿回來,一點一滴地打磨,希望有一天也可以彈出那樣美好的音樂。
- 滑冰
- 程式
- 音樂劇
- F1